一、有關標準化的國家標準主要有:
GB/T 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GB/T 20000《標準化工作指南》,GB/T 20001《標準編寫規則》,GB/T 20002《標準中特定內容的起草》,GB/T 20003《標準制定的特殊程序》,GB/T 20004《團體標準化》,GB/T 12366-2009《綜合標準化工作指南》,GB/T 31600-2015《農業綜合標準化工作指南》,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450-2016《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指南》。
二、ISO/IEC指南2:2004《標準化和相關活動 通用詞匯》對“標準”的定義是:
為了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經協商一致確立并由公認機構批準,為活動或結果提供規則、指南和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文件。
注:標準宜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的共同效益為目的。
三、根據WTO的有關規定和國際慣例,標準是自愿性的,而法規或合同是強制性的,標準的內容只有通過法規或合同的引用才能強制執行。
四、GB/T 20000.1-2014對“標準”的定義是:
通過標準化活動,按照規定的程序經協商一致制定,為各種活動或其結果提供規則、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復使用的文件。
注1:標準宜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
注2:規定的程序指制定標準的機構頒布的標準制定程序。
注3:諸如國際標準、區域標準、國家標準等,由于它們可以公開獲得以及必要時通過修正或修訂保持與最新技術水平同步,因此它們被視為構成了公認的技術規則。其他層次上通過的標準,諸如專業協(學)會標準、企業標準等,在地域上可影響幾個國家。
五、根據標準號,我國的標準有以下幾種:
GB —— 強制性國家標準
GB/T —— 推薦性國家標準
GB/Z —— 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GSB —— 國家實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