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標GB15091-1994《食品工業基本術語》的定義:食品原料為加工食品時使用的原始物料。食品配料為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時使用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終產品的任何物質;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劑。
同時,國標認為配料包括了主料、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營養強化劑、加工助劑和酶。
這一定義顯然與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和食品行業的實際情況相沖突。
本網站的分類沿用食品原料和食品配料的名稱。不采用輔料的名稱。根據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將食品添加劑單列。
配料指的是公認安全的可食用物質,指用于生產制備某種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現的任何物質,但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配料在用于加工食品時三用量一般在3%以上。配料與食品的界限具有相對性,有時某種配料本身就是食品(如醬油),但它用于一些食品加工時卻成了配料。
食品原料相對于食品配料而言在食品成品中的比重大的多,大于50%以上甚至更多。原料與食品的界限具有相對性,有時某種原料本身就是食品(如水果),但它用于一些食品加工時卻成了原料。
配料與食品添加劑的界限也有相對性,隨著配料功能的提升,其在食品中的添加量可能會逐步減少而發展成食品添加劑。